《大乘起信论》界诠法师 宣讲(51)


《大乘起信论》讲记

【四者、计名字相,依于妄执,分别假名言相故。】


第四“计名字相”,那就是十二因缘当中的取相。触、受、爱、取,爱取嘛!就是又接着造业。“依于妄执”,第三不是执取相嘛,他妄执,“分别假名言相故”,立种种名称呐,好啊、坏呀,种种分别。那么就要去取着它了。


【五者、起业相,依于名字,寻名取著,造种种业故。】


“五者起业相”,既然去取,有取又开始造业了,那就是十二因缘当中的有。“有”也是“业”的意思。“依于名字,寻名取著”,取这个好还是那个不好,所以接下来又造种种业。


【六者、业系苦相,以依业受果,不自在故。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,以一切染法,皆是不觉相故。】


第六“业系苦相”,就是十二因缘后面的两支:生和老死。因为有业,你肯定会导致新的生命,然后又有衰老,一期的无常就有苦相。“以依业受果”,因为造业,你肯定要受果报的嘛!“不自在故”,所以不自在。


“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”,下面总结说,我们不自在就是因为有无明,无明能生起世间一切染法。“以一切染法,皆是不觉相故”,你看,这所谓的无明就是不觉,不觉就是世间的种种染污法,总称为不觉。


所以说这三细六粗的不觉相呢,分别告诉我们这么一个内心造业活动的过程。接下来是心生灭,对着科判你就会更清楚一点啊!上面说以不觉相生起两种,总明体相,然后别说枝末,三细六粗的种种相啊!


然后这也是心生灭的第三点,觉与不觉的同异如何,和合不是生灭与不生灭和合,染与净和合,这两者相同异怎么样呢?如何来分别它呢?到底是一个,还是两个,这要说清楚了。


……下回待续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第六讲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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